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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白鹤镇劳务外包公司

发布:2020-08-03 11:05,更新:2024-05-13 07:00

劳务派遣服务四大基本原则

员工租赁

劳务派遣服务的实质性是员工租赁,“派遣”一词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业务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点。但是,“租赁”一词可以概括劳务派遣的所有业务特征,合理解释劳务派遣的复杂三方法律关系。

租赁和找工作一样,更适合于解释劳动力和工作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以生产线合同为特征的劳务外包合作不适合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因为没有租赁关系而不是劳务派遣服务。微信图片_20181106154424.jpg

同工同酬

根据现行法律制度,劳务派遣服务用工单位实行同工同酬制度。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司局负责人证实,虽然劳务派遣服务工享有与用人单位职工同工同酬的权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同工同酬可以简单理解为同一职位、同一级别的员工应遵循相同的工资标准。然而,作为用人单位处理同工同酬的一种对策,却容易被异化。

拒绝预付款

现行法律制度明确,在劳务派遣服务三方的法律关系中,用人单位应当实际承担被派遣员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障费用。这是劳务派遣服务不垫付原则的法律依据,也就是说,劳务派遣服务不为用人单位垫付被派遣员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障费用。一旦派遣公司不坚持为用人单位支付上述费用的原则,就意味着将大大增加自身的经营风险。

福利的归属QQ图片20170330133616.jpg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因执行工作任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接受劳务派遣服务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服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谁雇佣,“谁受益”是一个常识,“谁受益,谁承担责任”是利益与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派遣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工伤保险金不足部分的赔偿由实际用人单位即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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