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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莘庄劳务外包公司

发布:2020-08-27 10:11,更新:2024-11-20 07:00

新政策下临时工泛滥!

2012年底修改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制度进行了规范,去年7月1日将正式实施。记者采访了解到,虽然新政将至,但不少企业并未改变原有派遣用工模式,也有企业开始变劳务派遣为劳务外包,以规避新政。专家认为,劳务外包难以缩小体制内外工资差距,长远来看,还须加大用工制度改革,从根本上改变“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命”的状况。

  微信图片_20200708154841.jpg“临时工”泛滥

  “临时工”近年来频频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

  即将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直指目前的“临时工”泛滥状况,规范“劳务派遣”这一用工形式,明确提出“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

  其实,法律意义上已无临时工、正式工之区分,只有合同期限长短之分。不过“临时工”以劳务派遣的身份继续存在,这类人员的规模越来越大,分布在机关事业单位、银行、通信、铁路、石油等领域。

  据全国总工会的一项调查,2011年全国被派遣劳动者达到3700万人,占国内职工总数的13.1%。上海市总工会2011年的调查显示,无锡国有企业中使用劳务派遣工的比例Zui高,占47.2%,个别企业甚至高达90%。

“无锡一些单位的派遣人员比例达60%-80%,如加油站的大部分员工没有所在工作单位的正式编制。

  “我们从早上8点半一直工作到晚上6点半,但由于‘身份问题’,和正式工在奖金、升迁机会上有天壤之别。”济南经十路一家通信运营商前台王姓员工说。

 3667772840.jpg 而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在继续明确“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的基础上,又提出“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并把岗位明确界定为“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特别是限定了临时性岗位的时间,以遏制“临时工”泛滥现象,破解“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命”难题。

  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的目的很简单,就是降低用工成本。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实际上也是鼓励企业走长期用工的路子,提倡公平合理的用工环境。

  然而业内人士认为,目前严格实施这一新政的难度较大。“一些国有单位的编制控制特别严格,不少单位的工作运转又依靠劳务派遣人员。在整体劳动成本上升的基础上,大幅提高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以及把这些人转成正式员工,短期内较难实现。”万忠认为。

  还有一些专家认为,新政在“辅助性”岗位上有待进一步明确,防止用人单位随意把其范围扩大化,使用期限也应有所限定。

  记者在一些劳务派遣公司网站看到,“派遣至国有大型石油工程工作”“派遣至日报社工作”等招收劳务派遣人员的启事丝毫没有减少。招聘人员告诉记者,这些岗位都是“长期工作”,而对临时性劳务派遣工作岗位“不超过六个月”的规定毫不在意。

  “劳务外包”成为规避新政的“对策”?

  目前有的企业依然在招收长期“临时工”,也有一些企业改变方式,以“劳务外包”形式规避“劳务派遣”新规定,从而达到不提高成本也能符合国家法规的目的,但员工反映,“工资更低了”。

  例如,一些通信运营商开始把前台业务、线路建设维护等业务进行外包,劳务派遣公司转变成“劳务公司”,还有的直接控股这些“劳务公司”,“临时工”变成了下属劳务公司的“正式工”,以规避“劳务派遣”。“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已经没有一个劳务派遣人员。”济南一家通信运营商的高管告诉记者。

  一些专家认为,直接和劳务外包公司签约,“临时工”的工资将更为市场化,可能出现工资降低现象。长期研究人力资本领域的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侯风云认为,这种形式对收入分配改革作用不大,“同工不同酬”的本质仍然存在。

  “这是一种业务的新方向,在许多领域已有所发展,这倒逼劳务派遣公司转变业务形式成为劳务外包公司。”万忠说,劳务外包可以扩展到政府服务等更多的领域,实现专业化分工及“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这需要时间和国家政策的不断扶持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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