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8964356869

宝山区高境镇劳务派遣公司

发布:2020-03-18 12:38,更新:2024-11-21 07:00

劳动争议常见的7个问题

 

1、关于制度建设及规范方面,哪些制度是必要的?

 

  答:一般来说一个公司必备的制度应该有:《员工手册》《公司规章制度汇编》《员工守则》这类总的规章制度(任选其一或二),然后一些涉及到员工切身利益以及企业管理的必备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奖惩制度》以及一些适用于公司运作的部门规章:《办公室管理制度》《人事制度》《财务制度》《报销制度》《印鉴、档案管理制度》,另外还有一些是部门内部的管理制度和一些临时性制度《某某年度销售员提成奖励办法》

 

  2、对于企业和员工方面对于进行修订过的制度如何做好公示,让员工认可,在民事程序上是有效的?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公司有工会的,那么要经过工会同意,如果没有工会的,那么在职的全体员工开会讨论,这也就是经过民主程序,然后在让全体员工通过培训签到,开卷考试或者制度阅读单签字的方式公示。

 

  3、员工公示,发送邮件、oa或者钉钉等办公软件进行,是否有效?

 

  答:如果能够证明员工使用该电子邮箱,该OA账号,那么有效,至于钉钉个人不建议,因为很难证据保全。

 

  4、关于工时制度,标准、综合、不定时工作制度,适用于那些行业或企业?分别有哪些优势和缺点?对于公司分公司经理级以上不记考勤,不记加班,离职时申请索要加班费,对比风险防控如何做?经理及以上人在相关制度上签字认可,然后执行是否可行?寻求好的方式?

 

  答:以下行业的职工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2)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职工;

  (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主要有以下3种:

 

  (1)企业中的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5、项目工人60岁左右,如果签订劳务协议,可以规避什么风险?(部分员工未到退休年龄的员工不上社保,是否可以签订劳务协议)

 

  答:60岁以下的男性,还未达到法律退休年龄,因此还是劳动关系,所以即使签订劳务协议,也会被认定劳动关系,所以签订劳务规避不了什么风险。

 

  6、关于跨公司调动的人员,公司内部人事异动表,员工确认,劳动合同主体是否需要改变?

 

  答:一般来说不用,除非你原单位办理了离职手续,那么新单位就应该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时Zui稳妥的是签一个三方协议,新公司认可员工在老公司的工龄,员工与新公司的劳动合同期限与老公司相同,老公司与员工无任何纠纷。

 

  7、对于公司围标项目需要的人员,可否允许保险转出到其他公司?是否需要签署相关协议?对于公司内的人员是否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答:必须和员工单独签订个协议,或者让员工写个声明,因为什么。清楚双方不是劳动关系。

 

我公司团队擅长公司人力资源法律风险管理业务,在公司人力资源法律风险管理体系设计、人力资本激励和约束体系的构建、商业秘密保护以及人力资源入职—在职—离职管理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独到的解决方案。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临时工小时工外包、人事外包、劳务纠纷处理您可以随时联系我们。专业的服务团队,做专业的事。

 


联系方式

  • 地址:上海浦东兰嵩路555号森兰美伦A座507
  • 邮编:200131
  • 电话:021-31663697
  • 业务经理:常忠超
  • 手机:18964356869
  • QQ:2727915864
  • Email:2727915864@qq.com
产品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