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8964356869

金山漕泾镇劳务派遣公司

发布:2020-05-07 14:46,更新:2024-05-20 07:00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需要哪些条件

一、今后经营劳务派遣业务须先取得行政许可。

  根据新规定,省人社厅明确,今年7月1日前经营劳动派遣业务的单位,应当在2014年6月30日前依法按规定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方可经营新的劳动派遣业务。没有派遣许可证的不得经营。985555554.jpg

二、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87394217.jpg

 三、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处5万元以下罚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动派遣业务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务派遣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动派遣规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吊销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联系方式

  • 地址:上海浦东兰嵩路555号森兰美伦A座507
  • 邮编:200131
  • 电话:021-31663697
  • 业务经理:常忠超
  • 手机:18964356869
  • QQ:2727915864
  • Email:2727915864@qq.com
产品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