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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08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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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2023年3月1日起,月薪不到这个数,违法!

进入2023年以来,已有河北、贵州、青海、安徽四地先后上调低工资标准。

至此,全国范围内,共有15个省份低工资标准大于或等于2000元。

很多人都觉得低工资跟自己不相关,其实不然,随着低工资的上调,多项待遇都会受到影响。

2023年3月1日起

低工资上调

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低劳动报酬。

2023年以来,河北、安徽、贵州、青海等多省份上调低工资标准。

一、安徽省:2023年3月1日起,正式上调低工资

近期,安徽省相关部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调整全省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明确自2023年3月1日起正式上调低工资。

月低工资标准共有四档,分别为:2060元、1930元、1870元、1780元;

非全日制小时低工资标准共有四档,分别为:21元、20元、19元、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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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贵州:2023年2月1日起上调低工资标准

2022年12月,贵州省发布了《关于调整贵州省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明确自2023年2月1日起,上调低工资标准。

根据新的标准,贵州省全日制用工月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新的标准为每月1890元;

二类地区:新的标准为每月1760元;

三类地区:新的标准为每月1660元;

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每小时19.60元;

二类地区:每小时18.30元;

三类地区:每小时17.20元;

根据通知,地区划分为:

一类地区:贵阳市观山湖区、云岩区、南明区、乌当区、白云区、花溪区、清镇市;

二类地区:开阳县;

三类地区:息烽县、修文县。

三、青海:2023年2月1日起上调低工资标准

2023年1月31日,青海省相关部门发布了《关于调整全省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明确自2023年2月1日起上调低工资标准。

全省月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80元;

小时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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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河北:2023年1月1日起上调低工资标准

2022年12月14日,河北省人社厅发布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将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低工资标准。

月低工资标准三档分别为2200元、2000元、1800元;

小时低工资标准三档分别为22元、20元、18元;

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以下各项:

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低工资不是每年都会进行调整,根据《低工资规定》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所以部分省市在2023年也会沿用2022年发布的低工资标准。

这些待遇通通受到影响

一、对企业和劳动者的影响

1、加班费和社保缴费基数:随着低工资的提高,加班工资的低计算基数、社保费的低计算基数也要相应提高。

2、到手工资:对于部分基层劳动者来说,其工资标准就是当地低工资标准。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一定程度上会促进企业上调基层员工的薪资。

二、试用期工资待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低工资标准。

三、经济补偿金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四、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相关部门规定的低小时工资标准。

五、劳务派遣人员待岗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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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相关部门规定的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六、医疗期工资待遇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规定: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低工资标准的80%。

七、停工停产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当向职工发放生活费,且不低于低工资的80%。

八、劳动者工资扣除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低工资标准,则按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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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集体劳动合同工资待遇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款规定: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相关部门规定的低标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低工资是否包含五险一金?

关于低工资是否包含社保,每个地区的标准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低工资不包括五险一金的城市:北京、上海、安徽

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费和住房公积金不作为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政策依据: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北京市2021年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条;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条;

《安徽省低工资规定》第十条;

二、低工资不包括住房公积金:江苏

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作为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第二条;

三、低工资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费:江西、湖南、宁夏

月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费。

《江西省相关部门办公厅关于调整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湖南省2019年调整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相关部门关于调整全区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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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低工资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费和住房公积金:四川、山东、浙江、河北、内蒙古、贵州、云南、新疆

《四川省相关部门关于调整全省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第二条,川府发〔2018〕19号;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低工资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第八条;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执行<低工资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第三条;

《内蒙古自治区相关部门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第三条;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贵州省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第二条;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8〕16号第二条;

《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第二条、第三条;

五、其他类低工资情形

部分省市虽然未通过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低工资标准是否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费和住房公积金,但可以通过政策解读、相关答复等进行判断。

天津:月低工资标准包括社会费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

《天津市关于调整天津市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21〕4号,2021年04月30日,附《关于调整天津市低工资标准的政策解读》第四条。

广西、山西、福建三省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用工进行规定:

广西:我区月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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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部门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调整低工资标准》桂政发〔2020〕1号),政策解读第六条。

山西:我省月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

《山西省相关部门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81号,2021年9月3日,政策解读第四条。

福建:月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6号,2019年11月13日,附件。

此外,湖北、陕西、河南、重庆等地的规定与《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类似,未明确低工资标准是否包括社会费和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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