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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庙行镇劳务派遣公司兼职外包

更新时间:2024-12-19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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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小时工外包,人力资源外包,人才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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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卓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劳动者不辞而别,公司也没有找,算劳动关系吗?有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者不辞而别,无故离职而没有申请离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联系,也未支付劳动者工资、福利待遇等,但是双方依然未解除劳动合同,处于“两不找”状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是否有资格获得经济补偿金?


对于“两不找”的劳动关系问题,一些人认为,解除劳动关系必须遵循严格的适用条件,并遵循特定的程序。由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未通知解除劳动关系,这意味着双方未履行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因此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其他人认为,既然双方未相互履行劳动权利义务,则应视为已经解除劳动关系。实际上,这两种观点都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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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不找”的情况下,劳动关系应被认定为中止状态。中止的劳动关系是指在劳动合同约定期间内,由于某些原因双方主要权利义务在一定时期内暂时停止履行,待中止原因消失后又恢复到先前的状态。


鉴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没有相互履行权利义务,违反了劳动关系合作履行的原则,阻碍了劳动关系的继续生效。根据按劳分配等法律原则,双方互不享有权利,互不负担义务。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没有提供劳动给用人单位,自然没有主张报酬的权利,而用人单位也没有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因此不能要求劳动者提供劳动。这样的劳动关系具有中止的法律特征。


劳动者与公司在“两不找”期间的权利义务已经中止,劳动关系中止的期间不能计为工作年限,不能主张该期间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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