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石门二路劳务派遣公司人力资源外包
工作只有五险没有一金,可以吗?合规吗?
很多人包括企业都对公积金有误区,觉得公积金并不是强制缴存的,而且也不了解公积金的作用。今儿就给大家科普一下。
一、单位必须缴存住房公积金,有法律依据吗?
1999年4月3日相关部门就颁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要求单位为劳动者强制缴存住房公积金,这属于单位的法定义务。
法条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第十四条款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第十五条款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既然是“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意味着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属于法定强制义务,不缴就是违法的。
单位不为试用期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也是违法的。
二、单位不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内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条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职工自愿承诺不缴存住房公积金,事后可以反悔吗?
诚实信用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但如果违反了法定义务,职工尽管事先自愿承诺不缴存住房公积金,但如果投诉的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仍然会责令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
法定义务不因任何人或者单位的承诺、协议而免除。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具有强制性、法定性。因此,职工的承诺不能免除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
四、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能得到支持吗?
不能。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费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费的,劳动者可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但该条并没有规定,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劳动者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
五、公积金有什么用?
公积金的用处可多了,可以低息,也可以提取出来当钱用。
用法一:公积金买房,享受超低利息
买房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公积金货款,另一种是商业。它们的利率相差很大,以5年以上的货款为例:
公积金利率:3.25%
商业货款利率:4.85%以上(目前平均5.52%)
除了买房,还能提取出来当钱用,而且大部分地区已经开通了网上提取渠道。微信和支付宝,搜索「全国住房公积金」,通过这个跳转到自己所在的城市的公积金中心,即可线上提取,*快秒到账。
用法二:支付房租
其实只要满足条件,公积金是可以用来支付房租的。用公积金交房租,不同地区的提取条件和额度存在差异。
那么如何申请公积金支付房租呢?
自助渠道办理:到与公积金合作的银行网点,签订自助办理协议,然后登录公积金网站自助提取。
预约柜台办结:登录当地公积金进行预约,再到公积金中心柜台递交资料,一般需要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等。
用法三:装修房屋
很多人买的都是毛坯房,需要自己来装修,这种情况也可以提取公积金使用。
在农村地区翻建或大修房屋时,也可以提取,但必须提供镇部门以上层面的同意材料,比如用地批文、安全许可等。
用法四:支付医疗费用
看病住院报销,我们*先想到的是医保,但有些地方的公积金,可以提取余额支付大病医疗费用。
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可以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本人或家属的医疗费用。
比如说,小A的妻子不幸得到了乳腺癌,治疗费用一共花了8万。虽然医保报销了不少,但还需自费2.5万。
假如小A的公积金账户有足够的钱,那就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余额,支付医疗费用的自费部分。
用法五:父母给子女购房
近日,各地密集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其中不少城市明确直系亲属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以及偿还房贷。
天津、江西赣州、河北秦皇岛、广东潮州、湖南邵阳、福建泉州、甘肃定西也发布了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帮助子女或直系亲属购房的政策,可简称为“一人购房全家帮”政策。
提取余额:当子女交完首付后,可以拿着购房合同等证明,到公积金中心提取父母的公积金账户余额。
申请:以父母的名义申请货款,而购房合同可以写孩子的名字。
用法六:全额提取
公积金相当于我们的强制储蓄,一般在买房租房时才能使用,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况:
离开工作地/退休注销公积金账户
去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
享受低保生活保障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继承人申请提取
账户封存满2年,且失业满2年
如果满足以上条件,可以带着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联系方式
- 地址:上海浦东兰嵩路555号森兰美伦A座507
- 邮编:200131
- 电话:021-31663697
- 业务经理:常忠超
- 手机:18964356869
- QQ:2727915864
- Email:2727915864@qq.com